離開公職擔任律師後,阿光律師承辦過不少法律扶助案件。
其中有一類案件,往往讓人感觸特別深。
因為站在卷宗前面時,你看到的可能是「被告」、「前科」、「累犯」;但真正接觸當事人與家屬後,才會發現,那背後其實是一個家庭長年累積的照顧壓力與無奈。
日前阿光律師承辦一件傷害案件,被告與告訴人均為監所受刑人,雙方因口角衝突,被告一時情緒失控而動手,造成告訴人受傷。
然而,案件背後還有另一個故事。
被告本身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,並長期罹患精神疾病,過去也曾多次因竊盜案件入監。
但實際與家屬接觸後,阿光律師感受到的,並不是一般人想像中的「惡性犯罪者」,而是一位長期需要他人照顧、情緒控制能力較弱、社會適應困難的人。
更令人感慨的是,被告長期由年邁母親照顧。
很多時候,這類家庭早已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,而是長期照顧、精神醫療、經濟壓力與家庭負擔交織而成的困境。
因此,在法院審理過程中,阿光律師除了協助被告坦承犯行、表達調解意願外,也向法院說明被告之精神疾病、身心障礙及家庭狀況,希望法院量刑時能一併考量。
最終,法院於判決中,亦審酌被告坦承犯行、身心狀況、生活經濟情形及願意調解等因素,判處拘役10日,得易科罰金。
案件結束後,被告母親仍主動向阿光律師表達感謝。
其實,律師並不是要替任何犯罪行為辯解。
做錯事的人,仍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但阿光律師始終認為:
法律除了處罰之外,也應該理解「人為什麼會走到今天這一步」。
因為有時候,一個案件背後真正需要被看見的,不只是犯罪本身,而是一個家庭多年來無聲承受的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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