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19日 星期五

因應徵工作,提供自己帳戶並依指示提領及交付款項之加重詐欺案件,再次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 


被告因年輕且疫情期間工作不穩定,上網找工作,因誤信詐騙集團說詞,應詐騙集團指示提供自己帳戶與詐騙集團成員,且依照提領款項後,至指定地點交付款項予詐騙集團成員,經胡律師耐心聽取被告敘述,整理相關證據,並撰寫答辯狀,成功向承辦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~

2021年3月5日 星期五

妨害性自主案件,被告於偵查中即委託胡律師辯護,經胡律師分析並整理相關事證,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被告與告訴人為男女朋友,於交往期間合意發生性交行為,嗣雙方分手後,告訴人竟提告被告涉犯強制性交罪嫌,胡律師旋即分析案情,並請被告提供相關有利事證,成功說服承辦檢察官,獲得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