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

男女朋友間妨害性自主案件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甲男與乙女原為男女朋友,嗣兩人因感情不睦而分手,詎乙女竟提告稱於兩人交往期間,甲男有對其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之行為,經甲男委任胡律師辯護,由胡律師與甲男詳細討論細節,並提出甲男與乙女交往期間之對話紀錄等證據,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