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6月7日 星期三

協助告訴人兩次聲請再議成功

告訴人提告後,若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,救濟程序是,告訴人可以經由原檢察官向高檢署聲請再議(類似對法院判決上訴的概念),若高檢署認為再議有理由的話,會撤銷原不起訴處分書,發還原地檢署,換一個檢察官偵辦。

今年2月份告訴人就詐欺案件不起訴處分委託撰寫再議聲請狀,送出去後沒多久就收到高檢署通知再議成功,沒想到再議成功發回地檢署後,過了兩個月,另一個檢察官又再為不起訴處分,告訴人再次委請協助聲請再議,昨天又收到高檢署通知,認為再議有理由,會再發還原地檢署,希望這次檢察官可以起訴被告阿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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