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騎車遭被告撞傷,被告遭起訴刑事過失傷害,經原告委任胡律師協調,胡律師協助兩造成立調解,免去訴訟勞費,達成雙贏局面。
您還在尋找上過電視或報章雜誌等有名的大律師嗎?或許您可以考慮有豐富實務經驗,專業、專心、盡全力、親自為當事人處理案件,不假手其他律師,更不會收取委任費後即聯繫不上,且收費合理之律師。胡世光律師任職桃園地檢署期間,處理過刑事案件、當選無效民事案件、協助檢察官偵辦重大刑事案件合計超過五千件,離開公職後擔任律師處理相關法律諮詢及民、刑事訴訟案件,亦超過百件,辦案經驗豐富,歡迎討論相關案件內容。
2023年12月2日 星期六
2023年11月16日 星期四
再次協助遭詐騙之告訴人聲請再議成功
告訴人提告後,若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,救濟程序是,告訴人可以經由原檢察官向高檢署聲請再議(類似對法院判決上訴的概念),若高檢署認為再議有理由的話,會撤銷原不起訴處分書,發還原地檢署,換一個檢察官偵辦。
上個月10月國慶連假期間,告訴人就詐欺案件不起訴處分委託撰寫再議聲請狀,經胡律師詳細檢視原不起訴處分,並提供原不起訴處分有疑問之處,並協助撰寫再議聲請狀,兩週後經高檢署通知再議成功!
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
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案件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被告因網路交友,誤信對方確實要來台作生意,允諾代收款項,嗣其名下帳戶遭凍結後,被告始悉受騙,經胡律師傾聽被告所述經過細節,並整理雙方LINE對話紀錄擷圖,當庭陳述辯護要旨並具狀辯護,獲得檢察官認可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
協助當事人確認婚姻關係存在,勝訴!
本件當事人前與其配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,因離婚協議書上之證人欄位雖然是證人親自簽名,但證人沒有確認夫妻是否確實有離婚之意思,經胡律師詳細研判案情並撰寫訴狀及開庭爭取,獲得法官認同,確認兩造間婚姻關係存在。
2023年9月20日 星期三
協助不諳中文之美國籍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(Help the defendant obtain a non-prosecution decision)
被告係美國籍人士,至臺灣投資經商,本身不諳中文(被告與辯護人討論案情時係全程以英文為之),因而產生誤會遭他人提出刑事告訴,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事實之發生經過,陪同被告前往製作筆錄,並撰寫答辯狀,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。
2023年9月1日 星期五
違反 『動物藥品管理法』案件,協助獲得緩起訴處分(兼論電子菸油之刑事責任)
本件案情是委任人因所飼養的愛貓被診斷出重症,心急如焚,在臉書社團看到某營養液可以施打改善,就在淘寶網站上訂購,並委託報關業者輸入,而在海關被查獲,因該營養液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條所稱之動物用藥品,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,會構成同法第33條第1項之輸入動物用禁藥,可以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,刑責不輕。
2023年6月30日 星期五
我被查獲施用毒品,檢察官內勤問完我以後,可以一直等到檢察官再次傳喚時,聲請戒癮治療嗎?
因為已有不止一個朋友詢問阿光律師上面的問題,故特別提出來討論。上面問題的答案是『不可以』。因為施用毒品案件,若檢察官內勤問完以後,地檢署那邊的承辦人(通常會是檢察事務官)會等檢驗公司回覆尿液報告,如果陽性,很有可能直接聲請觀察、勒戒,一旦法院裁定要去觀察、勒戒,就只剩下抗告救濟一途,成功機率難料。又若收到法院裁定沒有當一回事,裁定確定的話,就『一定』(沒有其他方式)要去觀察、勒戒。
綜上所述,提醒因施用毒品被查獲的朋友,若有意要戒癮治療的話,儘早諮詢專業律師,以免事態惡化,只有去勒戒處所觀察、勒戒這個選項。
2023年6月7日 星期三
協助告訴人兩次聲請再議成功
告訴人提告後,若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,救濟程序是,告訴人可以經由原檢察官向高檢署聲請再議(類似對法院判決上訴的概念),若高檢署認為再議有理由的話,會撤銷原不起訴處分書,發還原地檢署,換一個檢察官偵辦。
今年2月份告訴人就詐欺案件不起訴處分委託撰寫再議聲請狀,送出去後沒多久就收到高檢署通知再議成功,沒想到再議成功發回地檢署後,過了兩個月,另一個檢察官又再為不起訴處分,告訴人再次委請協助聲請再議,昨天又收到高檢署通知,認為再議有理由,會再發還原地檢署,希望這次檢察官可以起訴被告阿。
2023年5月17日 星期三
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
一日夫妻百日恩還是夫妻上輩子相欠債?談結婚及離婚證人
有朋友反應我的文章有點文言文,這次我想就先給答案,再說明理由依據,希望大家可以看得懂。
2023年4月13日 星期四
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』案件至航警局陪偵
昨天陪委任人至航警局製作筆錄,案由是比較少見的『動物用藥品管理法』。
2023年3月30日 星期四
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
都是蛋蛋惹的禍?
最近全台陷入缺蛋危機,真是前所未見,阿光律師把之前在臉書粉絲團寫的文章,放在這邊跟大家分享
2023年3月14日 星期二
社區停車位糾紛事件,協助兩造成立和解!
原告與被告均為某社區之住戶,因多年前建設公司私自劃設停車位,致使雙方停車位產權產生糾紛,被告一審敗訴後,委任胡律師協助,經胡律師細心研析相關法律爭點,認為雙方均為多年鄰居關係,應有和解空間,遂提出和解方案,經承辦法官當庭製作和解筆錄,化解鄰居間之衝突糾紛!(更多訊息可以參考本人『建議客戶談和解的律師很遜?(The lawyer who suggests the client settle sucks?)』乙文)
2023年2月23日 星期四
洗錢及加重詐欺(三角詐欺)案,爭取無罪判決成功(臺中地院)!
被告以從事兩岸代購為業,某日受自稱為大陸人士之甲委託代購遊戲點數,詎甲所支付之代購費用竟為甲詐騙他人而來,被告因此涉嫌洗錢及加重詐欺等罪,由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,經被告委任胡律師後,胡律師先向法院聲請陳述意見(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不開庭),並於法院開庭時,整理相關事證,成功爭取無罪判決!
詐欺取財案件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(桃檢)!
被告之友人向被告稱其信用不佳,無法使用金融帳戶,被告基於信賴友人之故,遂允諾借用之,後來遭素為謀面之告訴人提告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,嗣被告委任胡律師處理,經胡律師詳閱卷證,陪同開庭向承辦檢察官說明細節,並撰寫答辯狀,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。
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
阿光律師=兩光律師?
今天開工第一天,收到之前委託聲請再議的當事人傳訊問說,聲請再議才一週,怎麼這麼快就被否決?(自己腦補:這個律師怎麼這麼兩光~)並附帶下列函文。因為幾乎每次協助聲請再議都會被問到這個問題,故詳細說明如下。
下面的函文是指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把再議狀轉到高檢署審核的意思,算是一個制式的程序:
一、相關規定
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,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,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,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;同法第257條第1、2項,再議之聲請,原檢察官認為有理由者,應撤銷其處分,除前條情形外,繼續偵查或起訴。原檢察官認聲請為無理由者,應即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。
二、白話文就是
告訴人再議時,再議狀要透過原來承辦檢察官轉給高檢署,若原承辦檢察官認為再議有道理,就是認為自己原來的不起訴處分不對,應該自己把不起訴處分撤銷,繼續調查或直接起訴,反之,若認為沒道理,就應該轉給高檢署。立法目的是讓原來承辦檢察官有第二次審視自己不起訴處分的機會,若原檢察官自己都認為有錯,就不用勞煩高檢署檢察官,告訴人也可獲得快速的救濟。當然,檢察官一般都不會認為自己原來不起訴處分有錯 ,所以會在函文說:我看過再議狀,認為再議狀說的沒道理,接下來我會轉給高檢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