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

詐欺取財案件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被告因信任男友說詞,將其帳戶借予其男友使用,嗣該帳戶為其男友持以作為網路交易之匯款帳戶,因被害人遲未收到所購買之商品,遂對被告提起詐欺取財告訴,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,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,並撰寫答辯狀,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

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

協助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,勝訴!

 A女8年前與外籍男子成婚並產下一子,嗣兩人因個性不合協議離婚,並由A女負責其子之監護事宜,詎5年前迄今,A女前夫失聯且未依約支付扶養費用,A女為免其子對其身份認同產生混淆,至所委託胡律師協助改為A女之姓氏,經胡律師耐心傾聽A女訴求,整理相關事證向法院爭取改姓成功!






2021年11月12日 星期五

耐心傾聽與法律建議均為專業律師應具備之條件

時間過得很快,阿光律師離開公職從事律師乙職也4年多了,期間有不少來諮詢及委任的當事人,並非第一次尋求律師協助,常聽到當事人提到,原本律師說的他們聽不懂,也不想多聽他們講。就此,阿光律師認為有耐心,以接近白話文的方式解釋讓當事人瞭解,且適度地多聽聽當事人與案情無直接相關之事實,並在當事人同意下,主動瞭解當事人家庭、職業等狀況是必要的,況且因案涉訟下,當事人可能背負鉅額賠償或入監服刑之壓力,除了專業知識及法律建議之外,設身處地並耐心傾聽當事人想表達的內容同屬重要,也感謝所有肯定阿光律師並委任辦理案件之當事人。












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

給付違約金事件,勝訴!

原告提起民事起訴,向被告請求給付違約金,被告委任胡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經胡律師詳細研究原告相關訴狀並確認本案事實,撰寫答辯狀並向法院爭取駁回原告之訴成功!



2021年9月24日 星期五

緩刑、易科罰金與併科罰金

 以下試以白話文方式說明之:

1.緩刑
規定在刑法第74條第1項,其『形式』要件(意思是符合的話,法院才『有可能』宣告緩刑,但不是一定會給緩刑,還要法院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)如下:
(1)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(這部分指『宣告刑』【法院實際判決的刑度】,並非『法定刑』【法條規定的刑度】)。
(2)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「或」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,執行完畢或赦免後,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
(3)另應注意緩刑的效力不及於從刑(褫奪公權)、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(刑法第74條第5項)。
2.附條件緩刑
規定在刑法第74條第2項,顧名思義,是指法院雖願意給被告一次機會,但附上一定條件,若不履行條件,緩刑會被撤銷(所以一定要去履行來保住緩刑宣告),例如判決主文為「緩刑貳年,並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,暨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。」
3.併科罰金
是指刑事處罰規定裡,立法者認為處以徒刑等自由刑不夠,認為應『另外』罰罰金,絕大部分與財產犯罪有關,最典型的是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:「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「併」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」,就上開法條所稱併科罰金部分,仍屬於主刑(刑法第33條)之一部分,故若法院願意給緩刑,連併科罰金部分都不需要支付。
4.易科罰金
規定在刑法第41條,其『形式』要件(意思是符合的話,執行檢察官才『有可能』給易科罰金,但不是一定會給易科罰金,還要認為可收矯正之效及得以維持法秩序,不過實務上幾乎都會准易科)為「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(法定刑),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(宣告刑)者,得以新臺幣一千元、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」,本質上是一種將自由刑轉換為財產刑之易刑處分。
5.上面規定不要說各位,有經驗的律師(包括我自己)也容易搞混,其實只要將個案狀況依上開說明分別適用即可。以下試舉某A涉犯前開洗錢防制法第14條之洗錢罪之情形為例說明之:
(1)該條法定刑為七年以下,又必定要另科罰金(併科罰金),若法院最後判二年以下,就有機會獲判緩刑(仍應符合上述說明之其他要件),刑及併科罰金部分一樣都是暫緩執行,但在法院給緩刑的情況下,亦可能附上一定條件,此時條件就得履行,否則會被撤銷緩刑。
(2)承上,因該條法定刑為七年以下,不符合上述易科罰金所謂「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」之罪,故本罪就算最後判決三個月有期徒刑,一樣無法易科罰金。
(3)結論:若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之罪者,必定併科罰金,徒刑部分無法易科罰金,可能獲判緩刑,緩刑也可能附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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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8月14日 星期六

詐欺取財案件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被告因不詳原因遭詐騙集團冒用其身分證件以詐騙他人,經胡律師仔細聆聽被告關於案件經過之敘述並確認細節,除陪同被告至警局製作筆錄外,並當庭向承辦檢察官陳述辯護要旨,並撰寫答辯狀,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

2021年7月29日 星期四

協助提起免除扶養義務訴訟!

 A之父親B從A小時候即遊手好閒,從未撫養過A,嗣A之母親與B離婚,均由A照顧B,然近期A因中風住院,A實在不堪負荷,諮詢胡律師尋求協助,由胡律師提起免除扶養義務訴訟,目前案件審理中。



協助撰寫刑事上訴理由狀!

 


2021年7月18日 星期日

詐欺取財案件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甲與乙前為男女朋友關係,嗣兩人因故分手後,乙提告甲以詐術要求乙贈與錢財,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,經胡律師仔細聆聽甲關於事實方面之陳述,整理相關事證,並分析檢察官開庭可能詢問之問題,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!



2021年6月17日 星期四

民事損害賠償事件,協助被告大幅降低賠償金額!

民事損害賠償事件,原告起訴求償100萬元整,經被告委任胡律師協助,胡律師詳細閱覽原告所提出之相關事證後,向法官表示答辯理由,並提出相關事證爭取,獲得法官認同,僅判決被告應賠償16萬元。



2021年6月2日 星期三

閃亮的節奏-2 -Tommy Page-A Shoulder to Cry(防疫期間有感)

一、從5月中COVID-19確診人數飆升開始,孩子停課,爸媽分批上班,有的人甚至停工、停業,法院、地檢署也史無前例的暫停開庭,相信很多人生活發生前所未有的巨大變化,甚至開始有點憂鬱傾向。

二、在此個艱困的時候,如果覺得自己很煩躁或撐不住的話,可以跟好友聊聊,也務請多多關心身邊的親友。

三、這邊推薦大家去聽Tommy PageA Shoulder to Cry On,需要別人的肩膀時要說出來,也不要吝於成為別人的肩膀,讓我們一起撐過去,加油!~